在企业管理中,对于企业制度与企业文化的关系,主要有两种不同认识,一种是把企业制度与文化分立开来,强调企业文化与制度的不同作用,一种是把企业制度归入企业文化,强调企业制度在企业文化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但有一点似乎已形成了共识,那就是这两者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一、文化、制度与员工行为
一个企业家曾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刚创业时,企业里只有五六个人,什么制度也没有,但是,大家工作热情极高,表现出的奉献精神至今令人感动;现在企业大了,员工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也完善了,但是,员工的奉献精神却消失了,甚至最早一起创业的人也开始斤斤计较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制度越多,员工越自私”?
在单纯靠制度管理的企业中,员工“斤斤计较”的现象的确非常普遍。但是,在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和理念得到员工广泛认同的企业,制度管理却没有带来员工的“自私化”倾向,或者说员工的行为与企业要求的符合程度相对要大得多。
这使我们不得不做认真的思考: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是如何作用于员工行为的?他们对行为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如何利用这种机理指导企业管理?
二、从行为科学角度看文化的作用机理
按照行为科学的基本原理,人的任何行为都有一定的心理基础。一切外在因素对人行为的影响,都要通过人的心理发挥作用。
心理学家认为,人的行为有两大动力系统:
一是基于“自我需要”的动力系统(简称自我动力),是个体为获得一定的利益或机会满足纯“自我”需要而产生的动力系统,在这一系统作用下,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维护“自我”的利益与机会;
二是基于“超越自我”的动力系统(简称超我动力),是个体为满足社会(有时表现为组织、企业等)需要、社会利益而产生的动力系统。在这一系统作用下,人是以“社会”为中心的,行为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的价值、社会的理想,维护的也是社会的利益。
“自我动力”的运行机制主要是自我利益机制。在这种机制作用下,员工产生“自我价值观”,它以是否“利己”作为一切判断的标准,因而使人产生自私和利己的行为。“自我动力”是员工行为的基本动力,通过工作行为得到某种利益从而满足自我需要则是员工工作行为的原始和主要目的,因此,由“自我动力”产生的“利己性”特征是员工个体工作行为的一个基本属性之一。
“超我动力”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对“社会价值与目标”的认同机制。当员工对所在社会的理念与价值观产生认同时,员工就会产生“超我价值观”,它以是否“利他”作为一切判断的标准,因而使人产生无私和利他的行为。如果用企业的价值观、核心精神与理念统一员工的价值观、精神与理念,就能让员工用企业的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从而使员工发生对企业有利的行为,这就是企业文化理念的作用机理:通过控制员工思想控制员工行为。
上述对“自我动力”与“超我动力”形成机制的分析,显示了管理制度与文化理念对人的行为的作用机理,在现实企业管理中很有借鉴意义。
当管理者只重视管理制度的运用,完全靠严格的管理制度管理员工时,只能激发起员工的“自我动力”,使员工完全受“自我动力”的支配,从而使员工越来越自私。也许表面上员工很“听话”,但是,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并没有真正考虑企业利益。企业为避免这种情况,必然又要规定更加严格的制度和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督,这又使员工更小心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当管理者一味强调企业利益、企业价值观,强调员工的奉献精神时,员工也许能够把企业价值观和核心精神内化认同下来,确实按照这种精神的要求发生有利于企业的行为,很少想甚至根本不想自我的需要,表面看是行为指针完全指向企业组织目标,但是,如果自我的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员工自我就不可能获得良好发展,企业的人力资源最终将枯竭,也不利于企业发展。
三、企业文化在企业制度管理中的渗透
㈠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自我需要”,激发员工的“自我动力”。
首先从制度上对员工的合法利益给予充分保障。目前企业内部员工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等级化现象,不少一线基层员工感觉工作最辛苦,待遇最低,所期望的“自我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对企业缺乏认同感和奉献精神。要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必须承认合法追求个人利益是员工的基本权利,是激励员工的必要前提,从制度上对员工个人利益予以充分保障,建立员工激励机制。在激励机制建立过程中,要真正关注员工个人的愿望,真诚地听取员工对工作报酬实现的条件、途径和方法的意见,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个人利益,努力使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协调一致,使企业成为员工心目中真正认同的利益共同体。
其次要从管理上对员工的心理需求予以充分满足。对员工的激励过程,就是不断满足员工个人心理需求的过程。因此,在做好企业员工激励工作过程中,要更深入地研究员工的心理需求,尽力满足员工的心理需求。在设计员工激励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自信心、自爱心,在设计精神鼓励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期望值、荣誉感等等。
第三要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以调动员工的创造力。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和平等沟通的机会,使员工之间没有观念、资历、权位、等级、背景等方面的障碍而能实现自由交流,创造公平竞争的人际环境和企业氛围,使企业成为员工施展才能,实现自身价值、抱负和追求的广阔舞台,创造有利于个人发展的客观环境和条件,鼓励员工勤奋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奋发进取。
㈡实现企业文化与制度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超我动力”。
首先是建设富有时代特色的企业文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员工个性的张扬,打破传统理念的框架,建设体现现代管理思想、富有鲜明时代特色并得到员工认同的行业企业文化,就显得尤为必要。
其次是建立以企业文化为导向的企业管理制度。制度对于企业的意义在于它建立了一个使管理者意愿得以贯彻的有力支撑,并且在得到员工认可的前提下,使企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矛盾从人与人的对立弱化为人与制度的对立,以更好地约束和规范员工行为,减少对立或降低对立的尖锐程度。
第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制度执行的最好效果就是在无歧视原则下产生的普遍的认同心理,这也正是制度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因为每个人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制度的监督执行部门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在执行制度时是很难以做到完全公正和无歧视性的,这样往往就会影响制度的效果,危及制度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