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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毕业证前可先签就业协议

小陈是沪上某高校的大四生。近日,她去应聘了一家公司,并且通过了面试。当她认真询问关于合同、待遇等方面的问题时,招聘负责人要求她立即上岗,但却以“你还未毕业,没有毕业证书”为由,拒绝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如此一来,在毕业前小陈只能以实习生的身份到公司工作,待遇和正式员工差距很大,更没有任何保险待遇。 专家点评 企业以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为由,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协议、提供相应待遇的做法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在校大学生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劳动法保护,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应届生和其他社会人员一样,只要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如果双方签订了就业协议,求职者就应享受一定的保障待遇。 一些企业以“实习”来搪塞应届生,这种做法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严格来说,实习是指尚未毕业的学生以学习为目的,到企业参加实践,巩固课堂知识,不仅没有工资,还要由学校或个人向企业交纳实习费。而应届生到招聘会求职是以进入劳动力市场为目的,走的是员工招聘的程序,因此他们应该享受和其他员工相同的待遇,不能因为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就对他们另眼相待,否则一旦发生劳动关系纠纷,企业将面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