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因乙肝被拒诉至法庭
因乙肝求职被拒,安然(化名)将中铁一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益律师晁健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安然是就读于湖南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2011年3月30日,他收到中铁一局人力资源部发来的短信通知,得知自己已被录用并被分派到建安公司。5月18日,他前往西安签订就业协议。当时,建安公司人事部拿出一份补充协议,上面第一条写着“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安排体检复查。凡患有乙肝(大、小三阳)、风湿病等不适宜从事施工现场工作的疾病,用人单位有权将毕业生退回学校”。他看到这些,当时就说明了自己是乙肝携带者,那位同志说没关系,并当场签订了就业协议。
不料,当天下午,建安公司人事部又通知安然,让他第二天到中铁一局医院做肝功能化验和乙肝五项检查。体检结果为小三阳,肝功能正常。建安公司人事部以施工单位工作繁重为由,与安然解除了就业协议。
安然感到很受伤害,于是将建安公司告上法庭。在诉状中,安然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