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还需擦亮眼睛
两名驻济某高校的大学生放假没回家,打算留济打工挣点生活费。两人在暂住地看到一条办证广告时,便与假证贩子合作喷涂野广告。当他们在济微路附近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大学生放假期间打工赚取生活费,提前接触社会,有利于积累工作经验,同时也体现了一种强烈的自立意识,此举值得称道!然而,眼前这两名大学生如此接触社会,却误入歧途,走向了事物的反面,从反面给正在打工或准备打工的大学生上了一课。对此,当引以为戒!
姑且不论喷涂野广告,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令人不能容忍的是,野广告涉及办假证,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涉嫌犯罪行为,且明知故犯,可见,这两个打工的大学生为赚钱有点饥不择食了!受过正规教育的大学生,应起到遵法守法的表率作用,如今竟也作出了此等违法乱纪的事,就不应该了!
不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也该听说过“有毒的不吃,犯法事不干”的谚语吧!看来,节假日里大学生如何依法打工,对于一些大学生而言也是一个盲区,这显然是大学教育亟待补上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