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学生报情色版 司法覆核胜诉
高等法院裁定《中大学生报》及《明报》就情色版的评级,提出的司法覆核,获判胜诉,推翻二级不雅的评级。
据港媒报道,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去年裁定两期《中大学生报》内容二级不雅,而《明报》转载学生报内容,亦被评为二级不雅。原讼庭法官林文瀚认为,涉及的刊物大部分都是文字,但审裁处判断评级时,只是简单指出图片有问题,并未有指明占大部分内容的文字,在那一部分有不雅成份。
而情色版内亦刊载其他文章及广告,原讼庭认为,审裁官一并评审,是违反《淫秽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所以裁定审裁处将有关情色版,以及《明报》的转载列为二级不雅的评级都要推翻,而且毋须再覆核评级。
《中大学生报》的代表与今届的编辑都欢迎法庭的裁决,他们认为现时淫秽及不雅物品评审制度,评级后毋须要交代原因的方式,欠缺透明度,并且要求中大公开道歉。
《中大学生报》前总编辑曾昭伟表示,欢迎法庭的裁决,批评淫审处评级程序粗疏及欠缺透明度,又指中大在事发后急于惩处学生,发出多封警告信,做法不当,要求校方公开道歉。
而《中大学生报》的编辑部表示,仍然会继续刊登情色版,亦会以一贯方针选定题材。